屯头小学心理教师责任状
根据 屯头小学《关于建立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及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心理教师签订工作责任状。
1、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制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学年、学期心理辅导活动课课程计划。
2、设立“心理热线”和“心理信箱”等,负责其日常工作。
3、负责师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专题讲座、校园网、心理健康教育简报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4、负责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包括心理适应问题、学习心理问题、交往心理问题、情感心理问题、智能开发心理问题等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和发展性心理辅导服务。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为学生开展个别咨询。
5、负责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
6、组织开展教职工和家长的健康教育培训与辅导。
7、按规定时间值班,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8、心理教师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9、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的隐私。
10、对已经确诊或疑似的神经症和精神病病例,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申请转介。
11、负责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屯头小学 签字: 年 月 校长 心理教师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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