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班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学乐吧辅导中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自愿将自己位于晋城市凤凰山大车渠南小区17排209号 的 学乐吧辅导中心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三、房屋内现有装饰,设备(学生桌椅30套、黑板两块、床两张)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属甲方个人物品(电脑、厨房用具),及时清理。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五、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学乐吧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班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学生信息资料不能备份,同时,甲方不得在晋城市凤凰山大车渠开设同类辅导班。
七、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上述转让费的50%。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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