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其属于处罚决定未生效。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第十二条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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