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手续
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指的是转让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宅基地买卖有效吗
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人们只能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所有权,所以无权进行处分。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只能在本村内流转,不得转让给外村,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把户口迁走,就不能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变成村集体的资产。除此之外,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如果需要进行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转让给受让人。
三、农村宅基地在土地使用范围上建房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在土地使用范围上建房合法。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
(2)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房转让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一并转让。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