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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般程序包括什么?

2020-05-25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一般程序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研究相关事宜

(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六)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七)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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