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认定主体身份,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原则,并明确必要条款。如有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主体指的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户、其他组织等,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也是用人单位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说来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与其他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之一的劳动者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的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从我国的法律上看,所谓用人单位,即法律允许招用和使用劳动力的组织。这些组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用人单位的范围上有所扩大,新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各类民办院校、科研院所等。
劳动合同在签订时是需要对主体进行认定的,双方必须基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应当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并且需要对必要的条款进行明确,后期如果主体之间存在矛盾纠纷的,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
结语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涵盖了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户、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签订合同。劳动者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并明确必要的条款。如若发生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