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一个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后无法再次申请仲裁,但如果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适用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仲裁申请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资料等。
法律分析
一、关于劳动仲裁撤回申请后是否能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
劳动仲裁撤回申请后,将无法再次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的。
二、劳动仲裁申请要什么资料
劳动仲裁申请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起诉吗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又撤诉的,还能起诉。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结语
劳动仲裁撤回申请后无法再次申请仲裁,而劳动仲裁申请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资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都适用该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