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4次并不可以强制离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除此之外,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事由的,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一、对方要离婚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对方要离婚,配偶自己不想离婚的,可以收集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反之,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在调解时和好的,法院不会判离。
二、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或者是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分居4年法院会判离吗
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4年,法院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如果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无法证明感情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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