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签订断绝孩子关系不合法。
1、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
2、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断绝亲子关系;
3、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这些义务是不能以已经断绝亲子关系为由逃避的。
协议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效力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合同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
2、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3、合同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这一说。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事实关系,这种血缘关系自出生存在,到死亡终结,无法通过协议或者公证等方式解除。因此这种声明并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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