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
为共同开拓市场,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贸易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协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经销商是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或销售渠道专营约定的
甲方 谷丰源 品牌产品。
2. 甲方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和国内外总经销权的系列。 3. “地区”指按一定行政区域划分的省、市、县、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窜货”在此指乙方将产品流向非合同指定区域、渠道的行为。
第二条 经销的产品
1.乙方经销的商品为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 、 、 、 。 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或相类似的产品。 3. 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须向第三方转让经销商权时,应该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经销的区域和渠道
1.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区域和渠道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 2. 乙方的经销区域为 省 3. 乙方开展业务的终端范围为:
大中型临售终端: 大中型餐饮终端: 休闲娱乐业场:
其他: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销售任务
1. 本合同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各月应完成销售任务不应低于以下数量,年计划销售任务量不应低于 万元。 年份 月份 合计 目标
季度目标 第五条 价格
甲方按约定的供货价格对乙方供货,乙方不得低于对外(包括经销商、分销商、消费者)销售。甲方的供货价格及终端零售价、指导价:(附后页)
第六条 付款及交货
1. 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之日起3天内安排发货,特殊产品和
换季产品商定后确定发货时间。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向甲方指定账户之外的任何账户和个人付款。
2. 乙方首批订单提货数量不低于 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货款。甲方负
责将货品送达物流,其到达乙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为 。到货后乙方即时时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财务部门的往来对账单5日内确认有关内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
为默认。
第七条 合同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以收据为准),合同期届满,乙方未发生违约情形,保证金返还乙方或应乙方要求抵作贷款。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依约履行供货义务。
2. 甲方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对乙方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的各项文件。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保证各销售点的正常供货和安全库存量,不得断货。 乙方负责甲方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网络开发,派专人专管。乙方应配备不少于 名专职业务员从事甲方系列产品的销售工作。
2.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产品态度、建
议等信息,有责任配合甲方的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3. 乙方应按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做好库存,保证其正常运作。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将钱款或货物交付给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所作的承诺属其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不得销售侵权产品,不可损害、诋毁甲方及其他代理商、
经销商的声誉。
6.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产品经销,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乙方对外签订的经销合同,其
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九条 退换货
1. 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所发出的产品,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予退货。
2. 如甲方发出的产品存在破损、漏汁、漏粉及其他质量问题,乙方按第六条第三项的约定
通知甲方的,甲方查实后可换货。
3. 合同终止后,对于乙方库存的生产日期不超过2月产品,在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的情况下,甲方可退换货,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退换的货物如有随货赠品,退换时随货赠品退回或折算成货款扣除。
第十条 市场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市场支持费用包含在销售奖励中,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销售奖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未经甲方书面确定,甲方办事机构及业务人员无权对合同进行变更,其作出的任何承诺无效。 (二) 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且不返还全部或部分合同保证金: 1. 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及全年计划销售任务其中之一,未完成销售计划。 2. 擅自超越约定的区域、渠道销售。 3. 擅自转让经销权。
4. 未经甲方同意,销售其他厂家的同类或相近产品。 5. 窜货两次或窜货金额达到 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经销商进行区域和渠道的业务
移交。如因乙方的原因影响移交,造成甲方经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窜货须全部收回货物。甲方可给予乙方5000元—10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用于对
被窜货方的补偿。
3. 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按不履行部分价款5%承担违约金。 4. 这里要增加甲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盖章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合同签订七日内,双方发生业务买卖
关系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在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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