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崇左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11.09
• 【字 号】崇政办发[2012]155号 • 【施行日期】2012.11.09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2〕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区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7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进一步加强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冯学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高 新 副市长 副组长:
黄榜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永毅 市住建委主任 成 员:
冯春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来燊烈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振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建宁 市环保局副局长 农正华 市规划局工程科科长 卢 静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创成 市物价局副局长 梁青林 市人防办副主任 黄云波 市房改办主任
玉燕平 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及法规科科长 赵日光 市房产局副局长 黄学艳 崇左消防支队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改办,办公室主任由黄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今后,除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012年11月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