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山西省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2020-10-01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篇一:山西省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用工适用)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九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篇二:(1)山西省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编号: 山西省 劳动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在住址: 身份证号码: 务工许可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乙方如为临时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实行试用期。乙方如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注明批准招用文号)。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从事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为: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乡村集体企业没有劳动管理规定,甲方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劳动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补助金制度,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篇三:山西省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用工)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非全日制用工适用)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

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不排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 项信息真实有效。

四、本合同书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 不得涂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甲乙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

(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 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 地点为 。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 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 计不超过24小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为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 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

第十一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或每 天支付一次工资,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省以及统筹地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 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 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 业。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卫 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 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