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各组织机构职责
为扎实有效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特制订本职责。
(一)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工作。
2.负责制订“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工作决定、目标体系、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3.督促检查各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定期召集各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工作实施进程,及时调整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方式。
5.对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开展进行协调、整合。
6.对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自查评估。
(二)环境教学组(由科学、班主任等教师组成)工作职责
结合学科教学,负责制定有关环境教学计划。
负责培训有关学科教师,组织教师在各学科教学中实施环境教学内容。
组织各教研组开展环境教学研讨活动,开设环境教学公开课或观摩课,评选优质课或优秀教学案例。
鼓励教师撰写、评选环境教学论文和经验材料。
组织实施对各学科教师的环境教学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实践活动组(由研究性学习、科技组组成)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实践活动计划。
负责培训学生骨干,组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教育组织。
设计各类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社会实践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志愿者活动。
积极开展校内外各类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鼓励学生撰写参加“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活动的各种体会文章。
办好各个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台、黑板报和宣传窗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意义,经常传播“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知识,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氛围。
积极倡导“无烟”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办公室考核评比活动,评选和表彰师生在“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活动中的先进事迹。
(四)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活动的后勤保障制度。
经常性地开展学校后勤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维修各类设施设备,按照有关规定添置防火、防盗、防电、防台等安全设备。
负责培训后勤人员,提高后勤人员素质,积极开展服务育人活动,不断增强后勤人员的岗位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
积极开展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公物等活动,在活动中让学生感受到节约资源和爱护公物与个人成长、与社会进步之间紧密联系和重要意义。
搞好“绿色”校园的规划,使校园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垃圾存放和处理规范有序,各类设施符合要求,体现人文关怀,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经常对各处室和各班级进行检查,每学期结束有评比结果,并列入文明班级和文明办公室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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