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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申请制度

2024-04-19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物资采购申请制度

(试行)

1、集团公司各单位工程、生产物资设备、半成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建筑主材(沙子、水泥、钢筋、石材)等物资采购统一有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授权委托物贸公司具体负责,各分子公司不得私自采购。

2、物资采购需求报批程序:物资使用单位应以工程设计、生产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前10-15天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 要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查,审计部门审核,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按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程序落实,使用单位参与物资招投标工作。

3、需求使用单位急需物资,可请示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物资部安排物贸公司提前采购,但事后使用单位要及时补办“物资采购申请表”和相关审批手续。

4、需求使用单位申请采购的物资, 库存数量充足的,应优先使用库存物资,库存数量不足的,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后,按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实施。

5、物资采购部门接到物资采购任务,应先核对采购内容,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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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择优录用。

6、为了节约采购成本,集团公司实行单项工程、合同上报采购计划追踪制度,各单位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表”时,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计划造成物资积压浪费损失。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损失,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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