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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审减原因探索及建设单位管理对策

2020-01-10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市政工程审减原因探索及建设单位管理对策

摘要:通过研究市政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实例,汇总施工单位多计结算价款的一般表现,分析产生审计核减项目的原因,提出建设单位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市政工程;审减;原因;管理对策

在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结算审计是杜绝投资浪费、减少虚报冒算、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口。以笔者2010完成的68项市政工程审计结果为例,平均审减率15.13%,最高审减率43.74%,审计发生一定比例核减是正常的,但审减率过高,除了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原因,其根源或存于建设管理过程之中。现从工程审计实务入手,探索审计核减项目发生的原因及建设单位强化管理应有的对策。

1.审计核减的主要表现

工程造价是工程量与工程价格的结合。不同性质和类别的项目,其工程量与工程价格有多重构成方式。审计实务表明,施工单位提报的结算,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工程造价。

1.1多计数量。所有发生审减的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量现象,这其中少数属于难以避免的正常误计,多数属于意图获得额外收益的蓄意多计。施工单位往往在隐蔽工程签证、隐瞒设计变更、故意套错数据、重复计算工程量、曲解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做“手脚”,故意篡改或忽略招标及合同确定的工作内容和计价构成,有的甚至虚构项目,伪造工程量。

1.2虚报价格。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主张用于结算的综合单价高于合同价格或中标价格,有的追加项目报价显著高于施工同期价格,有的项目建设单位批准的材料或分项工程价格显著高于合理价格。

1.3高取费率。现行的工程结算体制,工程造价中除需计入施工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费外,还需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间接费、规费、税金等,其中取费费率是按工程类别、施工区域、施工企业资质等条件综合确定的。审计发现,施工企业采取多种手段提高费率。有的项目利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采取低级高套的方法,高套取费标准;有的项目对经济签证产生的独立费不仅计取税金,而且重复计取综合费用;有的项目送审结算时提高工程类别。

1.4高套定额。虽然现行规定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但在我区实施的大量小型、微型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中,定额计价模式被广泛

应用。审计发现,有的施工企业试图通过定额手段多计工程造价。有的项目利用一些分项工程定额名称类似,有意混淆定额标准特定的质量要求,采取低质高套;或有意曲解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划分分项工程量上,有意抬高定额高的分项工程量,降低定额低的分项工程量。

1.5以次充好。这一点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尤为突出。施工单位利用装修材料更新换代快,品种、质量等级多,建设单位缺少专业知识等因素,将材料以次充好,以劣代优,鱼目混珠,从中谋取暴利。

1.6偷工减料。主要表现在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和下料,通过减少施工工序、少用建筑材料或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方式达到减少施工成本的目的。

2.审计核减的原因分析

通过梳理2010年完成的结算审计项目,可以发现以下规律:一是工程的管理程序越严密,审减率越低;反之,则越高。二是甲方及监理的政治素养与业务水平越高,审减率越低;反之,则越高。三是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越高,管理越规范,审减率越低;反之,则越高。上述情况说明,审计核减项目的产生,除了施工企业存有侥幸心理、虚报冒算以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2.1项目前期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前期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经招标擅自发包工程、合同制执行不完善、未实行监理制等问题,导致建设过程中,管理依据不足,管理手段缺乏,管理漏洞较多;部分项目设计粗糙、经济控制深度不够,施工前没有合理预计,施工过程中难以精确控制,导致大量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给施工单位获得额外签认工程造价提供了可乘之机。

2.2施工管理资源不足。这一点在规模小、基建项目少的单位尤为突出。因为基建项目不常发生,这些单位一般不配备基建管理人员。遇有基建项目,多由单位非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基建管理能力不足,监管工作难免顾此失彼,出现管理盲区,给施工单位从事舞弊活动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一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现场签证以及项目管理,缺少相互制约,或将导致建设单位认可的签证失真。

2.3现场管理人员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因现场管理人员职业素养问题而影响送审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建管理人员不了解基本建设的专业知识,容易被施工单位蒙骗过关。二是基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施工单位的舞弊行为睁一眼闭一眼,乃至更恶劣的情况发生。三是监理人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有的甚至退化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二传手。

2.4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基建领域多发各类经济舞弊问题,这其中有比较复杂的社会原因,仅就建设单位而言,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因素。现场管理各方缺乏有效的相互监督和制衡,建设过程中各类监管措施难以发挥作用,必然影响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全面监督的效果。此类问题反映到工程

决算阶段,或将导致工程经济文件真实性降低,部分可以查证的问题被审计核减,一些难以查实的问题就蒙混过关了。

3.规范管理的后续建议

3.1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完善建设项目管理的先决条件。依法公开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监理制,规范、科学制定合同条款并严格执行,是加强建设过程中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是保证建设过程中经济、技术文件真实客观的必要前提,是防止施工企业虚报冒算、套取财政建设资金的管理基础。

3.2强化前期管理。一要重视项目的初期工作,加强总价控制,提高概算执行的严肃性,减少项目追加。二要加大设计管理力度,减少设计变更,抑制造价过度追加,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补设计的现象。三要保证施工有序开展,降低工程造价整体控制难度。四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签证制度,减少套取非法工程量的机会,降低管理风险。

3.3加强中间控制。一方面,要加强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廉政意识,确保秉公守法开展建设项目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其专业技术素养与日益复杂的工程技术环境相适应,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和材料批价等价格签证的签署,避免重复计价。

3.4完善内控制度。合理、真实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仅仅依靠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知是不够的,必须从根本入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管理体系,提高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二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文件的签署和复核制度,确保虚假签证等经济文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要强化责任制,对于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施工现场签证、材料批价等主要经济文件的签署、管理实施问题追溯制度,如出现问题,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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