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给予员工在日常交通费、通讯费方面如下待遇: 1.1交通费补贴
1.1.1一般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150元。 1.1.2经理级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350元。
1.1.3 高级经理级或高级经理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500元。
1.1.4总监级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800元。 1.1.5公司副总裁级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1.1.6公司总裁级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交通费不超过1,500元。
1.1.7交通费补贴可用车票、油票、养路费、维修费等相关单据报销。 1.2通讯费补贴
1.2.1由各部门主管VP确定的外勤人员等每月可报销通讯费不超过150元。 1.2.2经理级人员每月可报销通讯费不超过200元。
1.2.3 VP助理、行政部门的采购人员、每月可报销通讯费不超过300元。 1.2.4高级经理级或高级经理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可报销通讯费不超过500元。 1.2.5副总裁级及总监级人员每月可报销通讯费不超过1,000元。 1.2.6总裁级人员手机通讯费可实报实销。
1.2.7 通讯费补贴可用手机、座机、上网以及修理与购买通讯设备等相关单据报销。
1.3以上二项限额补贴费用除总裁级人员外,每月只报销一次。在限额之内不需审批,只
需写明费用所属部门、月份即可报销。每月报销上月的福利部分,不满一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原则上过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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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应酬费用
2.1下列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如下额度决定商业应酬费用的支出,并由其主管上级审批后
方可报销。
2.1.1高级经理或相当于高级经理权限的独立费用中心负责人:300元左右/餐; 2.1.2 副总裁及总监级:500元左右/餐; 2.1.3 总裁级:1000元左右/餐。
2.2 超出前条标准的商业应酬费用,根据不同金额,事前应经其主管总监或以上级别人
员同意,方可支出,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报销。
2.3 报销时应在每张票据上写明事由、时间、参加人员等以便主管总监、独立费用中心
负责人或以上级别人员审批。
2.4 由各部门自主决定是否需要事先填写《商业应酬费用审批表》。 2.5 部门每月总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3.例外事项
3.1因工作需要而发生,且超过规定补贴限额的交通费应在每一张票据后写明原因、出发
地、目的地。
3.2因出差等特殊原因而使得通讯费超过规定补贴限额的,应在话费单据上写明原因。 3.3前述超过规定补贴限额的交通费和通讯费,经理级以下员工由主管总监或独立费用中
心负责人审批,总监级以上员工由主管VP审批,并由财务部人员复核。 4. 日常费用的报销应使用《费用报销单》。 5. 本文的解释权属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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