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村、 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本街道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更好地反映、宣传我街道两个文明建设成果,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新闻和信息报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鉴于街道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变动,对街道新闻和信息报道工作领导小组作以下调整: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
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在街道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我街道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支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组成人员如下:
二、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正面宣传,反映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新成绩、新举措、新情况的新闻、信息稿件。
(二)奖励标准及对象:
1、《##》等市区政府网站录用稿件,每篇奖5元;省级以上政府网站录用稿件,每篇奖10元。
2、街道《##简报》,阶段性工作简报录用的稿件,每篇给予奖20元,简讯10元。
3、区直各单位内部通讯录用的稿件每篇奖10元。
4、区级新闻媒体及区委办、区府办、市级部门内部通讯(刊物)录用的稿件,每件奖20元。
5、市级新闻媒体()及省级部门通讯(报刊)每件奖40元;报纸头版、电视新闻头条录用的每件奖50元;。
6、省级新闻媒体、国家级行业报刊及刊物录用的稿件奖200元,头版录用的奖300元。
7、国家级新闻媒体录用的稿件,奖400元。
8、街道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反映本单位的新闻、信息稿件,由各自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奖励与否及奖励标准。如宣传内容涉及街道全局情况的,经审核可按上述标准由街道予以奖励。
9、各类获奖征文(论文)获区级部门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获区级(市级部门)一等奖的每篇奖200元;获市级(省级部门)一等奖的每篇奖300元;省级(国家级部门)一等奖的每篇奖400元;国家级一等奖的每篇奖500元;获二等奖的分别减半,获三等奖(包括优秀奖等)的分别再减半。
10、年初,街道将视全年新闻报道工作业绩以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出若干“新闻报道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1、此奖励标准自2012年度起施行,以前制订的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三)兑现办法: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录用稿件复印件及录用凭据(稿费复印件)送到街道宣传办公室统计审核,兑现奖金。
三、几点要求
(一)各办、村及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群策群力,共同把我街道的新闻宣传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各村、事业单位要确定1名通讯员重点负责新闻报道和信
息工作,并对他们的工作予以充分的支持、关心和必要的指导。
(三)各通讯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善于思考总结,勤于挖掘稿源,多投稿、投好稿,把各线、各地、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工作业绩充分予以宣传报道。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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