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纪要
SDTJ- 3 标段
工程项目: 编 号: 记 录 者: (签字) 交 底 者: (签字) 技术负责: (签字) 技术部门: (盖章) 日 期: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交底项目 过轨管埋设 分部(分项)工程 图纸名称、图号
交底内容:
按照四电专业提供的预留过轨管位置、电缆井的型号等要求,路基、隧道段落预留过轨位置设置和要求如下;
一、预留过轨具体设置要求
1、各类过轨管的埋设深度应置于基床表层地面以下,对路堤地段,应在路堤填筑至基床底层顶面后埋设,对于基床表层换填地段的路堑应在基床表层范围内原状岩(土)挖出除后埋设;基床表层以下的基坑底层应设置不小于100mm的C15混凝土垫层,并采用C15素混凝土回填,带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后再施工基床表层级配碎石.
路基预留过轨管处两侧均设置电缆井(I电缆井),过轨管的两端分别进入电缆井内,过轨管管头距离电缆井底部100mm。过轨管采用内径为100mm热浸塑(或镀锌)钢管,过轨管连接方式采用管箍连接.
2、隧道内过轨管均采用内径为100mm热浸塑钢管,钢管一端与通信(电力)电缆槽沟通,钢管底部与电缆槽底部平齐另一端伸至线路对侧通信(电力)电缆槽内,钢管弯度应不小于120°(过轨管打弯处采用120°弯头连接)。
二、专业要求
1、隧道进出口的通信和电力电缆井,四电要求通信电缆井靠里(靠着隧道方向);
2、轨道管没有穿直径4MM铁丝(或采用钢丝),两端各留1M,管口用软布或泡沫填充剂进行封堵,防止碎石等杂物进入管内,造成堵塞;
3、过轨钢管垂直于线路平行排列,间距50mm;通信过轨管要求距电力过轨管净距在1m以上;
4、光管埋设深度需保证过轨管在施工后不断裂、不变形、不堵塞。
注:此表写不下可用附页.
接底单位及签字
接底单位 接底项目 接 底 者 签 字 负 责 人 日 期 顺号 姓名 职务或职名 所 属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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