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党并没有停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1958年的“大跃进”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损失。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后来又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果断的措施,这就使国民经济从1962年到1966年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在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的方针;到60年代,他更明确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思想,并把它确定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这个总方针的提出,反映了毛泽东对中国工业化道路探索的深化。
针对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经验的弊端以及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的缺点、偏差所遗留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1956年后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
第一,陈云在中共八大的发言中,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这就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补充;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国家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主体,一定范围的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这就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是对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作的创造性的构思。
第二,毛泽东在1956年12月的谈话中,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前提下允许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思想。他指出,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私人可以开工厂。要允许地下工厂合法化,只要社会需要,在市场、有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夫妻店,也可以雇工,开私营大厂。他把这称为“新经济政策”。刘少奇随后也讲到: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搞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可以和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也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周恩来也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的有好处。这些设想是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显露的可贵的思想火花。
第三,在纠正1958年出现的“共产风”的过程中,毛泽东明确地提出了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要重视价值规律的思想。他说,商品生产要看它与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和资本主义制度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不要怕商品生产,我看要大发展,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有利的工具。同时他还强调要重视价值规律,并指出,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进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它,就会碰得头破血流。他要求所有的经济单位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合理地进行扩大再生产。
第四,60年代初经济调整时期,许多地方自发地搞“包产到户”,这表明在集体经济内部的家庭经营在许多方面是适应我国农村的生产力状况、适合大多数农民需要的。邓子恢积极支持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的观点。刘少奇、邓小平、陈云等也表示赞成。邓小平认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看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邓小平1962年的这些思想实际上成为1978年农村改革的先声。
因此,建国后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及其所取得的成果,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条件,而党在八大以后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的曲折发展与失误也深刻教育了全党,为我们逐步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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